根據 穗民[2008]15號文 批准,廣州市黃埔區福利院現對廣州市黃埔區福利院室內強弱電改造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名稱:廣州市黃埔區福利院室內強弱電改造工程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黃埔區福利院
聯繫人:劉院長 聯繫電話:020-82295773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財貿建設開發監理有限公司
聯繫人:張 工 聯繫電話:020-81034957-862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福利院內
四、招標內容、規模及標段劃分:
1、招標內容:本次招標項目的安裝工程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質、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容總價包乾。
3、招標規模:1幢6層,建築面積約6000平方米。
五、預計發包價: 62萬元人民幣
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8年 11月 24日----2008年 11月 25 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2:00--4: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市財貿建設開發監理有限公司(廣州市荔灣區荔灣路133號六樓接待室)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或者機電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任一均可;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註冊建造師,或具備三級項目經理資質,並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6、投標人自2005年11月24日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品質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資審合格後,投標人的資格發生變化而不滿足投標人合格條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資格問題仍未解決的,投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方式二(適用資審通過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於等於5名,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後,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接受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行《關於發佈〈廣州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定〉和〈廣州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定〉的決定》(穗建法[2005]161號)及市招標辦《關於重新發佈加強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號)規定,資格預審工作由業主依法成立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據《關於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築[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兩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四、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州市黃埔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五、本公告在黃埔資訊網網站(網址:http://www.hp.gov.cn/)媒體發佈,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黃埔資訊網網站發佈。本公告在各媒體發佈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黃埔資訊網網站發佈的文本為準。
招標單位:廣州市黃埔區福利院
招標代理單位:廣州市財貿建設開發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8年 11 月 18 日